2019年4月29日 星期一

冤親債主和不孝子女


有人說今世的不孝子女是上世的冤親債主! 不容易講清楚, 但看看2篇專欄文章, 或有啟示 ~

1 甚麼是冤親債主?

冤親債主是指宿世以來我們所積欠的債。當我們元神較弱或不順遂時,冤親債主便會來討債。最明顯的便是莫名的病痛。唐代藥王孫思邈著《福壽論》云:「夫人之死,非因依也,非痾瘵也,蓋以積之不仁之多,造不善之廣,神而追之則矣。」人的生死未必全關乎疾病,更多的是自己的冤業。以下故事或可啟發:

清初,有一世家大族的兒子得到重病,名醫葉天士診斷後說:「脈現鬼證,非藥石所能療也。」家人便虔請道教法師建壇打醮。至半夜,陰風颯颯,壇上燭光變成綠色,法師閉目凝神,隨即急步離場,說:「我的法術可以祛除妖邪,但前世結下的冤親債主,縱然我有懺悔滅罪之法,也要視乎冤者本身是否接受。如果關乎人倫綱紀,事情觸犯天條,再上章祈福也是徒然。再者,今世父親給你遺下一個幼弟,兄長遺下兩個孤苦無依的侄子,你不但不加以照顧,更蠶食鯨吞他們的財產,以至他們飢飽冷暖,無處去說;疾病痛瘁,任他們呼號。你父親向陰府訴訟,冥官已發出牒文,讓你兒子償還冤仇。」又云:「吾雖有術,只能為人祛鬼,不能為子驅父也。」果然其子不久即離世,後來終沒子女,只能以侄子作為後嗣。

醫生只能以醫術治病,但不能解夙世孽緣。道教信仰重視積善懺罪,但最終是否解結也要視乎冤親債主。這個世間任何人都有一大堆冤親債主,無論前世今生,我們都需要化解,每天將自己修行的功德迴向給他們,自利利他。凡是我們傷害過的人,我們要真誠懺悔並發願永不再犯,否則生生世世也會糾纏不清,影響自己及後人,這就是道教所講的因果承負。

SOURCES: 蓬瀛仙館 「津津樂道」專欄

2 書評《Sycamore Row》

子女長大,離開父母,在外另立門戶(人長大了,離開父母,有自己的家庭,有自己的生活,正常不過),他們多會在過時過節,帶 妻子兒女,返回老家,探望父母。在美國,感恩節、聖誕,是回家探親好日子。

John Grisham 筆下的不孝子女,離開父母後,搬到另一個州居住。父親生病,不曾打個電話來問候,父母子女,是到了生死不相往還地步。父親自殺身亡,子女趕回來辦喪事,不是盡孝心,是想喪禮過後,律師及早到來,處理遺囑分產事宜。

小說《Sycamore Row》寫出不孝子女的醜陋面貌來,按照法庭最後判決:子女皆不能繼承父親遺產(法院裁定最後一份手寫遺囑有效)。那該是大快人心的結局:不孝子女,爭奪遺產失敗,結果是一無所有。現實卻不是這樣的,「壞人」也會得到好處的。 然而,小說的結局,竟然不是大快人心。洞悉人性的法官、律師,知道不孝子女不肯罷休,會上訴,失敗,再上訴,沒完沒了。遺產,不管最後落到誰人手上,所餘無幾。人生是要妥協的,法官提出的方案:大家都有錢分,小則五十萬美元,大則數百萬美元。這樣分錢,比用在上訴費,划算多了。益律師,不如益不孝子女。小說來到最後一章,沒有道出這對不孝子女,有沒有接受法官的提議。不用畫蛇添足了,本來他們已是一無所有,現在仍有一、二百萬美元落袋,該喜出望外了,怎麼會拒絕呢?

SOURCES: 張灼祥星島日報專欄

p.s. 難怪有友人已表示並不奢望自己的子女將來會照顧或看護兩個老人家, 只希望像朋友般 (指他日萬一入了醫院) 多一些來探望已經滿足了 (莫非這就是目前新時代父母與子女 - 以朋友角度 - 相處之道??) ...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