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5日 星期日

約伯與呂祖

之前曾與友人論及中西兩大宗教的一些"普世"意義 - 超越了時代, 民族和宗教的, 值得深入研究, 特別是約伯與呂祖, 一起研讀或能擦出更多火花 !

1) 約伯記的記述

首先,魔鬼奪走了約伯的牛、驢、僕人、羊與駱駝,使原本富有的約伯在一夕之間,失去了所有的財富。

其次,魔鬼奪走了約伯的七個兒子與三位女兒的性命,絕了他的後代。這是多麼悲慟的事,不是嗎?失去財富已經是很悽慘了,連親人也一下子死光光,這是什麼世界?上帝在那裡呢?一個如此敬虔之上帝的兒女,卻遭逢如此災難,上帝呢?怎麼沒能好好保護約伯呢?那敬畏上帝有什麼用呢?

再次,我們看到約伯本身的受災難,魔鬼認為約伯之所以能夠勝過試鍊乃在於其本身受上帝的保護,絲毫未受傷害之故。人的本質就是自私自利的,魔鬼認為一旦約伯本身受到攻擊,健康受損、生命被威脅,就會當面棄掉上帝。因此,上帝允許魔鬼再次的挑戰約伯,結果就是讓約伯從腳掌到頭頂都長毒瘡,約伯為毒瘡所困痛苦難熬,不僅痛的坐在爐灰中,甚至拿瓦片刮自己的身體,把毒瘡的膿刮出來。問題是於此時他不僅要忍受肉體上的痛苦,就連他身邊最親密的人也說話了,約伯的太太說:「你仍然持守你的純正嗎?你棄掉上帝,死了吧!」約伯的太太實在看不下去了,一個如此敬虔敬畏上帝的人,竟然落的如此下場,上帝公義嗎?公平嗎?如果上帝真的值得我們敬拜的話,為什麼容許如此悲慘的苦難發生在這麼敬虔愛主的約伯身上呢?然而,約伯的反應再次令人驚奇:「噯!難道我們從上帝手裡得福,不也受禍嗎?」即使受到病魔折磨,疼痛難捱,約伯依然沒有失掉對上帝的信心和敬畏。雖不明白事情背後的原因,也不了解上帝為什麼容許這樣的事發生,他始終相信這一切事倩鄧是出於上帝。上帝掌權!「在這一切的事上約伯並不以口犯罪。」

"心存敬畏,蒙福感恩"是約伯對上帝最基本的信仰表現,也是約伯戰勝魔鬼百般刁難的最好利器。而約伯的故事,就是要我們學習約伯面對人生痛苦時,雖然不明白原因為何,仍以信心接受,不隨便評論上帝、以上帝為愚妄,反倒勒住自己的舌頭,避免以口犯罪。更重要的,平時就要打好生命根基,這樣當面對困境、遇見苦難時,生命震盪下所溢出的將是甜水,而不是苦水,就讓我們隨時隨處說造就人的好話,不口出惡言冒犯人、侮蔑上帝,不以口犯罪,成為分享上帝恩典的生命活泉。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我們都能體驗到我們的生命不盡然都凡事順遂,當然也不會都是事事艱難。或許,我們可以如此說,我們的生命是兩條平行的軌道,一條是美好的事,另一條則是相反,他們是同時並進的,約伯選擇了「雖然傷痛,仍要敬拜上帝」之美好的事,所以約伯得到最美好的賞賜。

2) 鍾離權十試呂洞賓

呂祖未成道前,先經正陽祖師鍾離權十試,後始授於先天大道,而得超凡入聖。以下為呂祖受試之過程:

一試: 洞賓自外遠歸,忽見家人皆病死,洞賓心無悔恨,但厚備葬具而已。須臾,死者皆醒,無恙。洞賓視家人死而不動聲色,莫非無人性感情乎?非也!洞賓已悟大道,生死無非一幻夢,生死有命,大丈夫視死如歸,親人離魂,自有去路,莫非因緣已盡,但盡禮以葬,何能怨尤?但事生前,生而順,死而安,生死何足懼!生能修善,死為善仙,故洞賓洞視世情,知為一幻夢,故能處變不驚,莊敬自強。眾生以情愛難割,凡體難捨,痛苦不堪,生也苦,死也苦,不值得!應學洞賓,置生死於度外,但求無愧於心而已矣。 

二試: 洞賓賣貨於市場,議定其價後,買者突然反臉,只願付其半價,洞賓無所爭,照賣其貨。洞賓不為得失擾心,俗人遇此,不爭得面紅耳赤,絕不幹休,甚而釀成兇殺案。此試用意在勸人不可患得患失,須放下心,商場之借貸,常發生信用問題,當然財物以不亂借為原則,一旦發生糾紛,則須看淡一些,吃虧賠錢,不要想不開,甚而致病尋短,真是「不值得」! 

三試: 洞賓元旦出門,遇乞丐倚門求施,於是洞賓即施與財物,而丐者索取不厭,且加惡對罵,洞賓再三笑謝。此試人布施,忍辱之心,如果給錢還要挨罵,早就忍受不了,可見你的道行比洞賓差那麼多,這科不及格! 

四試: 洞賓牧羊山中,遇一餓虎,奔逐羊群,洞賓以己身擋之,虎乃釋而去。此試為人有否犧牲精神,為救羊命而捨身,恐怕世人做不到,然而應該不殺生,救物命,吃素修行,也會感動「飢虎」不吃肉的! 

五試: 洞賓居山中草捨讀書,一女容華絕世,光豔照人,自言歸家迷路,借此少憩,既而百般調弄,美色引誘,洞賓不為所動。世人「無色」卻用盡心機引誘「女色」,況美色自動現前,豈能把持得住!要成為天上客,不會在仙女面前失態,須煉此定靜工夫!世人盡墮在色坑中,沒有幾人爬得上來,還想爬到天上,我看甭想了! 

六試: 洞賓一日外出,及歸,家財盡為盜劫盡,洞賓了無慍色,躬耕自給,忽鋤下見金條數十片,速掩之,一無所取。貪念一起,魔障即至。貪財色為人之通病,呂祖失金,面無慍色心悲觀之情,鋤下見金,意無貪念歡喜之心,自認非我勞力所賺,故不取之。世人喜好貪小便宜者,該慚愧矣。修道人戒貪,不為財色所動,才能與仙佛為伍。 

七試: 洞賓遇賣銅器者,買之,回家一看,皆為金器,即訪問賣主,還之。 此試貪也。購買黃銅變金,世人定欣喜若狂,謝天謝地,感謝那個傻瓜,豈有歸還之理?不義之財勿取,君子切記之! 

八試: 有瘋狂道士,街上賣藥,自言服者立死,再世可以得道,洞賓買之,道士曰:「速準備後事可也。」洞賓不畏服之,平安無恙。 莫非洞賓好道成迷,不畏死乎?非也,洞賓求道心切,視死如生,心知道士狂言,必有天機,故敢一試。再者寓言:「人心一死,道心立生。」死者乃貪嗔痴之毒念,惡身也。 

九試: 一日,河水泛濫成災,洞賓與眾共涉,至中流,風濤掀湧,眾皆畏懼驚叫,洞賓端坐不動。此試人之定力也。修道者須有冷靜頭腦,堅定信念,遇到狂風暴雨打擊,不動心性,能忍自安,否則腳步一亂,驚濤駭浪,會立刻將你衝走!世人慎之! 

十試: 洞賓獨坐一室,忽見奇形怪狀鬼魅無數,有慾擊者,有慾殺者,洞賓毫無所懼,忽聞空中一叱喝聲,鬼神皆不見,一人撫掌大笑,即其師鍾離(雲房)也。師曰:「吾十試,子皆無所動,必得道矣!」此試「勿作虧心事,不怕鬼敲門。」洞賓心正無邪,見鬼魅來侵,自認若有冤欠,要命盡管索去,我這世此心已無他念,正氣浩然,不畏鬼神,如有慚愧心,恐懼心,則道德未圓滿,功行不足,宜加緊用功,還去冤欠,則鬼神為友,仙佛為伴,三界十方,任我遨遊矣。

總按: 兩個故事雖來自不同文化宗教, 其實道盡了人間的"普世價值" - 人的心中要有一個強而有力的"正信", 而且天地萬物最後都要被燒成灰,我們本是塵土,終歸於塵土和灰,這是對自己應有的認識 , 也是最重要的 "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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