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0日 星期五

敬天法祖的道教婚禮儀式- 以黄大仙祠為例


说起道教,大家可能对无为而治的老庄思想,甚或千奇百怪的诸神丹术熟悉非常,但有关道教婚礼的习俗与细节,又知道多少?原来自一九九七年起,黄大仙祠被香港特区政府批准为首个法律认可的道教婚礼场地。

谁人可于黄大仙祠举行道教婚礼?

准新人的其中一方应为啬色园会员或直系亲属。此外啬色园每年都会订定不多于三个日子,专门为非啬色园会员或直系亲属之人士举行婚礼,惟申请人必须为笃信黄大仙之善信;及经啬色园遴选会员推荐者。

道教婚礼行礼流程 (以黄大仙祠為例) -

1 向赤松黄大仙师上香及行三顶礼
2 神坛洒净 琳琅赞,净天地神咒,香赞,请圣读
3 向赤松黄大仙师行初顶礼
4 新人向赤松黄大仙师行献礼
5 黄大仙师赞
6 向赤松黄大仙师行再顶礼及诵读意文
7 新人向赤松黄大仙师再献礼
8 新人向当天行三顶礼
新人向赤松黄大仙师行三顶礼
新人行三交拜礼
9 结婚证书签署仪式
10 祝婚赞
11 向赤松黄大仙师行三顶礼
12 新人向赤松黄大仙师行二献礼《钟鼓齐鸣》
13 证婚功德
14 主礼人代表啬色园向新人致贺词
15 向赤松黄大仙师行三顶礼
16 礼成

p.s. 可見道教婚禮同其他婚禮的主要不同之處: 表達中國人「敬天法祖」倫理觀,即透過經讚感謝神明恩賜,與父母高堂養育之恩。

附: 道教嫁娶秘术

道教经典中法术繁多,当中自然少不了一些避免不吉利的新婚秘术法门,而中国民间传统的嫁娶习俗一 [六礼] ,便有辟邪化煞,趋吉生旺之意,令婚礼得以顺利进行,日后夫妻生活和谐美满。

以下一丝新婚嫁娶秘术,据说能促进夫妻关系,信不信由你! (參考: 百度百科)

1 迎娶新娘时,新娘出门前必须用红伞盖顶,随之撒米,一边撒一面讲吉利的语句,直至上了花车启程为止。到新娘下花车及入男家门之前,亦是如此撒米。
2 新娘用的伞必须是红色,因为红色是象征火,火能辟邪,撒米可避[三煞],其意是饲喂[羊]、[鸡] 、[牛]三煞,让它们忙于啄食被撒的米,无暇去危害新娘,是辟邪挡煞之举。
3 女方亲友送新娘出嫁时,避忌寡妇、孕妇送亲。以前新娘入门前,例必燃放爆竹,噼哩啪啦的声音,不单为了增加婚礼的喜庆,而且有吓走邪鬼的作用。
4 新房避邪物 - 择定吉日良辰安装新婚大床,摆放一些吉利好兆头的物品在床上,如百合、红枣、柏术叶,莲子等,意谓一对新人百年好合,早生贵子之意‘并将一把尺子、镜子、剪刀、嫁娶吉符,放在梳妆台上,意请辟邪 驱煞,百无禁忌。
婚宴中[闹新人],是对新婚夫妇一种祝贺方式,有谓[人不闹鬼闹] ,越人多闹越好,故此闹新人也是为了辟邪。

2017年10月10日 星期二

從2017年的世客會到蘭芳共和國 (1777-1884)


作為慶祝香港回歸二十週年系列活動之一,世界客屬第二十九屆懇親大會(下稱「世客會」)將於10月12-15日隆重舉行。世客會最早是1971年由香港舉辦,近半個世紀以來先後在亞、美、非三大洲的客家人做東道主巡迴舉辦,發展至今已成為中華文化的一張名片,是國際上最有影響力的華人盛會之一。2017年是香港回歸20周年,也是世客會歷經46載重回香港這個發源地,亦是自1997年後首次在香港舉辦,雙重「回歸」,意義深遠。在此先向各位客家友人說聲恭喜, 打個招呼!

查客家民系,俗稱「客家族群」或「客家人」,在西方人類學上被簡稱作「Hakka」(客家語:客家,白話字:Hak-kâ)是漢族的一個分支,也是南方漢族影響深遠的族群之一,為中國南方唯一不以地域命名之民系,也沒有自己的省份。該民系主要分布於華南各地,尤其以廣東東部(粵東)、北部(粵北)和西部(粵西)片區,以及廣西東南部和福建西部(閩西)、江西南部(贛南)、台灣西北部(桃竹苗及高屏)為主要集中地,加上其由北方漢人南遷與南方少數民族相互融合,形成了一種兼具漢族與少數民族文化的獨特群體。「客家」的說法起源於廣東四邑地區,是當時的四邑原住民對粵東遷來的族群的一個稱謂。在四川,當地的客家族群被統稱為「土廣東人」,謂其語言為「土廣東話」。清初從粵北梅州遷出的族群,到達廣東珠三角,稱客家,到達廣西的稱來人、新民,到達江西的稱棚民、客籍人。

客家人從廣東的梅州、惠州、河源、福建和江西南部大量外遷到華南各省乃至世界各地。客家四州爲梅州、惠州、汀州、贛州。而福建寧化縣石壁村是客家傳說民系形成的中心地域,「石壁」被成稱爲「客家祖地」。廣東的梅州市則因其是客家人最主要聚居區之一而被宣傳爲「世界客都」,廣東的河源則被稱爲千年「客家古邑」。由于海外客家華僑祖籍地最多的是原惠州府,所以惠州又被成為「客家僑都」。贛州是客家人南遷最早的集中地,因而被稱為「客家搖籃」。福建省長汀縣在漫長的客家人遷徙的歷史上汀州作為第一個府治行政機關而存在,所以被海內外六千五百萬客家人稱為「客家首府」。

香港歷史上原屬廣東省的寶安縣,是客家人的傳統聚居地之一。17世紀末,客家人就開始向香港遷移,香港仍未開埠前客家人是香港原居民最早之一,該地區因而被人叫做「客家村」。在英國殖民香港以前,香港336個村落中(例如赤柱村),客家人的村落多達128個。2010年時,香港的客家人約有100萬人,當中包括「原居」和「非原居」的客家人。在新界大埔、北區、沙田、西貢、荃灣、屯門、九龍及香港島的村落皆可見客家人的足跡。客家人在港數量並不少,但由於遭標準粵語(即廣府話或稱廣州話)取代的影響,現時客家語在香港已不佔優,不少客家新一代都不會講客家話,或者只懂聽不懂講。

客家文化是南方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特別是廣東文化的重要支流。客家人非常團結合作,在中國大陸多居於閩粵贛地區,故有濃厚的丘陵文化。有人說:哪裏有陽光,哪裏就有客家人;哪裏有一片土,客家人就在哪裏聚集,艱苦創業,繁衍後代。

不可不提的是客家人在東南亞地區曾創立的"蘭芳共和國", 2017年是其成立240週年!

蘭芳共和國(客語白話字:Làn-fông Khiung-fò-koet,1777年—1884年),別稱蘭芳公司、蘭芳大統制共和國,是亞洲第一個共和國,由海外華人在婆羅洲創立。1770年,廣東嘉應(今梅州市梅縣區)客家人羅芳伯在東南亞西婆羅洲(今西加里曼丹)坤甸成立了「蘭芳公司」,1777年羅芳伯將「公司」片面改為「共和國」,但向清朝稱臣時仍使用「蘭芳公司」。

蘭芳共和國建立時,第一任總制是陳蘭伯,第二任總制是羅芳伯,因此又稱為「蘭芳大統制共和國」;亦有人因第二任總制羅芳伯而稱其為「芳伯共和國」。

1884年,蘭芳公司被荷蘭東印度公司擊敗而滅亡,殘餘勢力逃至蘇門答臘。蘭芳共和國從立國至滅亡,共經歷一百零七年。由於顧忌清朝干涉,荷蘭並未公開佔領,而是另立一個傀儡政權進行統治。直到1912年清朝滅亡後,荷蘭才正式宣布佔領。

簡史

18世紀,西婆羅洲的各蘇丹國進口大量華人苦力到南洋挖掘金礦與錫礦,由於有荷蘭殖民者進行騷擾,所以當地有華人社團從廣東招請團練,來到南洋擔當類似保鑣或傭兵的角色,逐漸形成所謂「公司」的組織。又以客家人族群由於其械鬥傳統,習武風氣盛又相當團結有嚴格紀律,故頗受歡迎影響力甚大,當中勢力最大的是蘭芳公司。

清朝乾隆年間中後期,廣東嘉應州(今梅州市)梅縣區人吳元盛因為謀劃發動起義事泄,因而逃亡到婆羅洲島,在當地創建了很有影響力的聚勝公司,成為該公司首領。後來其下屬羅芳伯的聲望逐漸超過吳元盛,反而成為吳元盛的上司,羅芳伯遂成立蘭芳公司。

羅芳伯於1777年在坤甸成立蘭芳大統制共和國,並被推舉爲擔任第一任大總長。羅芳伯知道荷蘭人對清朝仍然顧忌,所以在立國之初就立即向清朝稱臣,並派員前往北京朝貢。但擔心清政府可能會有所不滿,羅芳伯向清朝稱臣時決定仍使用「蘭芳公司」之名,而非「蘭芳大統制共和國」。

1783年,由於坤甸河北部的戴燕王國(Tayau)國王很殘暴,人民都怨恨他。吳元盛前往殺死原戴燕王國國王,被當地民眾擁立為戴燕王國國王,被派駐在在坤甸河北部的戴燕王國領地,王位世襲,傳四位(吳元盛、吳元盛之妻、吳元盛之子、吳元盛之孫),共70餘年。

1795年,羅芳伯病故後,由江戊伯繼任其位。後來由於清政府在外交上多次失利,中法戰爭爆發,荷蘭人認爲此時清朝無力再顧及境外的事,於是東印度公司開始部署征服行動。

荷蘭東印度公司的征服包括三場主要戰役:
西婆羅洲遠征(1822–1824年)
Montrado遠征(1850–1854年)
婆羅洲東萬律華人起義(1884–1885年)

1884年,荷蘭征服蘭芳共和國,蘭芳共和國雖進行了抵抗,但因武器技術遠落後於歐洲殖民者而失敗,其殘餘勢力逃至蘇門答臘。荷蘭並未公開宣稱已佔領蘭芳地區,而是另立了一個傀儡政權以便進行統治。

直到1912年清朝滅亡、中華民國成立後,荷蘭才正式宣布對蘭芳國的佔領。蘭芳共和國自立國至滅亡,共經歷一百零七年。逃往蘇門答臘的部分華人隨後往東北邊遷徙,並於馬來半島定居。

蘭芳共和國組織類似中國內地的祕密會社,譬如天地會和青幫。蘭芳大統制共和國以坤甸或東萬律為首都,並將立國之時,1777年當年定為「蘭芳元年」。國家元首稱「大唐總長」或是「大唐客長」,意思是華人作客海外的首長,且「國之大事皆眾議而行」,以類似於民主選舉和禪讓的形式傳承。前後歷任十二位總長。

最早使蘭芳大統制共和國在中國產生較大影響的是梁啟超,在其《中國殖民偉人傳》中有專條介紹。查對該書可知羅蘭芳(芳伯)和蘭芳大統制共和國事確實無疑。因其史料有多處來源。如謝清高《海錄》中說謝氏曾親到其地;西人所著《萬國地理全圖集》中稱其自立國家。外國史書中也說「漢人不服他國,自立長領」,建立了很多國家,蘭芳大統制共和國是其中較大的。《每月統紀傳》中也提到過蘭芳大統制共和國史事。梁啟超本人親見報紙記載蘭芳大統制共和國事,而羅芳伯同鄉梅縣余瀾馨著有《羅芳伯傳》。

p.s. 正如中華網所講, 這是一段"不應消失的(歷史)記憶"!!!